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联系和沟通,更好地发扬民主,畅通言路,科学决策,促进“学风、校风、作风”转变,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延大西院〔2012〕2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12月学校领导接待日安排予以公布(见附件1)。如遇安排需调整接待时间的,以校长办公室通知为准。
请来访师生认真阅读《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院领导接待日制度》(见附件2)有关要求,依规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029-68084608
附表1:2021年12月校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
校长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附表1

附表2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延大西院【2012】20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与师生员工的联系和沟通,更好地发扬民主,畅通言路,科学决策,促进“学风、校风、工作作风”转变,构建和谐校园,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时间与地点
(一)接待时间:每周星期五上午工作时间;
(二)接待地点:值班接待校领导办公室。
二、接待范围
学校在职教职工、在校学生。
三、接待的组织与协调
(一)每个接待日由每周值班校领导负责接待。如原定校领导临时有事不能如期接待,办公室负责协调重新安排。
(二)校长办公室负责协调接待日的有关工作,按照值班校领导的指示向相关部门交办、督办有关工作,并做好来访师生的信息反馈工作。
(三)来访师生应事先向办公室口头提出约见并填写《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访接待登记表》。办公室负责提交值班接待领导,告知来访的具体时间。
四、约见谈话内容
(一)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决定的意见、建议或咨询。
(二)对学校改革、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师生在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需要学校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四)其他事宜。
五、处理与反馈
(一)及时处理。对来访反映的问题,值班校领导应及时明确处理意见,及时给予答复。须交办处理的问题,应批转有关部门处理或答复。需要学校党委、行政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予以答复。
(二)督办落实。办公室根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访接待登记表》中的领导批示,将需要督办和协调的事项转交批办单位或部门处理,并随时跟踪办理进展情况,督促办理落实、反馈。
六、接待要求
(一)认真负责。负责接待的校领导应认真听取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积极主动地进行交谈和沟通,校长办公室要热情周到地做好有关服务和登记工作。
(二)按章办事。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依据政策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接待中的有关问题。
(三)客观公正。信访人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
(四)保密要求。自觉保守信访秘密和隐私,不得随意扩散来访者反映的内容。
(五)文档管理。每次接待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记录在案,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保管,年终统一归档。
七、本制度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访接待登记表附表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访接待日群众来访登记及批办单
来访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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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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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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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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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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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反映 单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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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问题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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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 问题 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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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 处室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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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 批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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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来访材料转去,请于 年 月 日前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