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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9年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19-08-19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9年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9年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需补充招聘专职辅导员6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聘、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过程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制度。

二、招聘数量

本次补充招聘辅导员不区分具体岗位,专职辅导员招聘名额共6名。

三、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资格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1年8月19日以后出生),有辅导员工作经验的可放宽为32周岁以内;

4.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曾担任过班委会、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主要干部。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 8月30日止。

2.报名办法: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版,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及《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应聘者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邮件至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邮箱ydcxrlzy@163.com 。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姓名”。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学校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电话通知本人考试时间、地点,同时在学校官方网站发布。

(二)考核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心理测试)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个人信息登记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论文收录原件、项目批准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笔试

辅导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

3.面试

对于通过笔试的优秀应聘者,学校组织考察领导小组进行心理测试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所报岗位的认识,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4.成绩

总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凡拟聘用人员须进行体检。本人提交省内三甲医院正式体检报告(近三个月内)或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学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学校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理人事关系转接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接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用人方式及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工资按照校内同类人员标准对待,享受五险一金。

联 系 人:魏老师、郭老师

办公电话:029-83113027、17791714886

校 址:西安市长安区皂河路2号

邮 编:710100

邮 箱:ydcxrlzy@163.com

附件: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应聘者个人信息登记表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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