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治理教育乱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治办〔2020〕1号)精神,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原则计算。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已收取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的学生进行清算和退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费原则
学校坚持应退尽退的原则。对毕业班学生,退还整个学期的住宿费。对非毕业班学生,未返校者全数退还;已返校者,扣除返校住宿天数的住宿费(按照自然日计算),剩余予以退还。
二、退还方式
给毕业班学生退还的住宿费将在办理离校手续时一次性结清,并退还至本人提交的银行卡上。给非毕业班学生退还的住宿费将在2020年秋季学期缴纳住宿费时予以抵扣。
三、注意事项
1.请全体毕业班同学务必及时将本人有效的银行卡号上报给辅导员,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报送至学生处,学生处和财务处共同完成退费工作。
2.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通过辅导员反馈给财务处解决。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