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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王铃琪获得“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2016-12-26 梁晓东 审核:张冰雁  董超   (浏览次数:)

本网讯 近日,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下发《关于授予李刚等第五批高校挂职团干部“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的通知,学院团委王铃琪获“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第五批高校挂职团干部是团省委响应团中央、教育部《关于从全国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的号召,目的是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加强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学院团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经团委选拔、学院批准,王铃琪于2015年11月挂职志丹县委书记助理一职,为期一年。在挂职期间,王铃琪始终围绕工作重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发挥优势,深入青年,深入一线,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完成工作任务,展现了我院团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得到服务地各级党政领导和群众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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