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校园
院长信箱
网站地图
 首页  走进创新  党团建设  学院专业  教学科研  人才培养  招生就业  公共服务  国际项目  信息公开 
所在位置: 首页>>学院新闻>>正文
省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4个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2012-05-30 教务处  党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本网讯 5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正式批准我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批准汉语言文学等24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从去年4月开始,我院全面启动学士学位授权评审的迎评工作,今年4月24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莅临学院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实地考察评审。经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审核,我院所申请的24个专业全部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此次学士学位授权申请成功,是我院办学8年来注重内涵建设,科学合理定位,狠抓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院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的必然结果;饱含了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的关怀、帮助与支持,凝聚了全院师生的艰苦努力和辛勤付出;也说明了我院专业建设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标志着我院办学实现了新的突破。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院从今年起按照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和程序,向符合条件的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目前,学院有关部门正在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积极开展首届学士学位授予的相关工作。

上一条:学院隆重召开第二次学生工作会议
下一条:学院教职工乒乓球比赛落幕
关闭窗口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