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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11-08 校长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编制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专项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党政办公室编制,所列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党政办公室(电话:029-83113002;电子邮箱:ydcxxy@163.com)。

一、概述

2018-2019学年,我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总体要求,在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延安大学的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的网站平台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等工作,把公开理念有机融入各项工作中,规范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服务全校师生,助推依法治校、阳光治校。

(一)加强规划部署,推动清单”落实。自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来,我校逐项落实“清单”内容,不断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经验,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水平。一是通过OA办公平台,学校办公事务基本实现信息化。二是及时依法依规公布学校各类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三是完善保密工作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四是加强法律咨询建设,签订法律顾问协议,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上预先介入、咨询审核作用。2018-2019学年,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开工作的通知》,逐条分解落实《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在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下,清单所列事项均已公开。

(二)加大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学院一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建设。2018-2019学年主要体现在:一是根据中省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逐一落实“清单”所列事项,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是党政办公室对清单”所列事项进行协调督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沟通交流。三是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校进程。

(三)开展宣教培训,拓宽公开渠道。学院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信息公开工作理念,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宣教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紧跟党和国家政策导向,科学研判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组织管理干部学习信息管理制度、做好信访接待、开展宣讲培训等,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力提升服务水平。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学校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8至2019学年度,通过校园网络主动公开信息407项。其中:党政工作50项,占12.3%;人事招聘8项,占2%;教育教学88项,占21.6%;学术科研4项,占1%;财务管理0项;设备采购、招标工作13项,占3.2%;学生管理30项,占7.4%;对外交流与合作65项,占16%;中心组学习8项,占2%;其他信息141项,占34.6%。

2.通过网络形式、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等方式信息公开情况。全学年通过OA办公平台发布文件、通知、公告、公示等各类办公信息830多条。编辑出版《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工作简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院刊》《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学督导简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情通报》等各类简报50多期。通过官方微博、微信推送发布信息500多条。校外媒体对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的新闻报道数量9篇,包括:陕西日报2篇,陕西传媒网3篇,华商网4篇。

3.通过其他形式公开信息情况。一是在我校三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学院将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办法》《加科研奖励管理暂行办法》《薪酬改革方案》《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等制度向教代会全体代表进行通报。二是学校还通过各类文件、手册、宣传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利用校内公告栏、宣传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等多种渠道信息公开。

三、专项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工作信息

1.及时公开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在招生工作中,招生就业处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公开学校招生章程、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平台、学校官网主页及招生信息网发布并向社会公布;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学校官网和招生信息网发布,并在各省(市、自治区)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2.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在招生工作中,学院的分省、分科类、分批次录取最低分均在该省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公布在招生信息网,学生本人还可在招生信息网录取查询系统中查询自己的录取情况,录取期间考生累计登录查询21328次。

3.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公正。在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建立了招生工作监察制度,常年设置招生监察举报电话,接受上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以及社会、考生及新闻媒体的监督。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等相关信心均在学院的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学院官网、招生信息网及学院招生宣传材料中公开。

4.进一步优化招生宣传与咨询服务。一是延伸宣传资料发放广度,印制宣传资料3万册。二是拓展招生媒体宣传深度,在省内知名报纸等重要媒体上做了大幅宣传,招生宣传期间,招生信息网单日访问量最高达5.7万多人次;微信公众号推送访问量累计27万余次。三是加强省内招生咨询会宣传力度,选派各院系教师参与现场咨询工作,为学生提供专业、精准的咨询服务。四是进一步完善招生宣传服务,设立招生咨询服务工作人员,专人专职,开通咨询服务热线和QQ群,在填报志愿期间每天12小时接受考生和家长的咨询,并给予精准回复,截至8月31日,共接电话9千多个,服务时长累计达到768小时。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学校预算决算公开公示情况。主动在学校网站公开预决算收支报表,通过部门网站、会议等途径和方式,对财务预决算信息进行了不同程度和不同范围的主动公开,促进了学校财务信息的透明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公开情况。在每年开学注册的收费环节,学校在收费现场向缴费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通过OA办公平台向全校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同时,学校招生办、各院系通过网站、公告栏、录取通知书、招生简章等途径,公开公示收费标准。学校还设立并对外公布了价格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落实专人负责处理群众反映的教育收费问题,全力推行阳光收费”。

(三)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1.公开招聘工作方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专职教师及管理职员招聘公告》等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发布,同时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聘基建总工程师和工程师公告》《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预算员招聘公告》等招聘公告在学校主网站和智联招聘网站上发布。共聘用上岗 20人。全学年引入紧缺专业专职教师3人,另聘请高层次人才7人,其中4名客座教授,3名兼职教授。

2.职称评审方面。《关于2018年教师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我校2019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类任职文件通过OA办公平台发布。职称评审过程中量化信息、评审结果等在OA办公平台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并委托延安大学进行职称评审,保证此项工作公平、公正。2018至2019学年我校共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名,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4名。

3.教师培训等方面。教师进修、公开访学、外派教师学习交流等通知和工作安排通过OA办公平台发布。教师资格岗前培训、资格审查、国培等相关报名信息及考试成绩通过学校网站和OA办公平台及时公布。

4.工资、社保、人事信息采集等方面。工资信息每月可以在人事部门查询;各类福利文件通过OA办公平台发布。制度性文件出台或修改通过学校“双代会”征求与会代表意见,并把改革方案下发各单位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

5.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我校设有畅通无阻的信访制度和接待部门。教职工如有争议问题需要解决,一方面可通过校长信箱发送邮件反应问题,另一方面可直接到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直接反映。目前学校已审定了《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责任事故争议申诉受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畅通了教职工申诉维权渠道。

(四)教学质量、学科建设、科研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1.教学质量公开情况。(1)本科教学实践。2018至2019学年,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1152门次,实践学分占总学分比例29%,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14%。2017至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通过校园网发布公开。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74.8%),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通过教务处网站公布公开。

2)本科专业设置。本科专业设置在学校网站及每年的招生简章中均可查询。2018-2019年经学校研究,申报新增本科专业3个,通过教务处网站公布公开。

2.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学校各专业设置、培养方案、课程与教学计划、公共课安排、期末考试安排等信息,通过教务处网站公布公开。2019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工作安排,通过教务处网站公布公开。

3.科研工作公开情况。通过OA办公平台印发了《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科研成果认定、量化考核及奖励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通过OA办公平台公布各类科研项目的级别、主管单位及申报时间,方便广大教师合理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在OA办公平台对本年度各类项目评选、奖励申报和科研奖励情况等进行公示。

(五)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1.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我校已将涉及的7类奖学金评定办法、4类助学金评定办法和3项助学贷款相关规定内容编印到《学生手册》中,并发放给学生,做到人手一册,各院系按要求组织学生学习。2018-2019学年印发了学生校内评优和表彰文件、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通知等8个文件,网站上传1条信息。依据评优文件,本年共评选出12个先进班集体、404名三好学生、146名优秀学生干部,100名学习标兵,255个优秀学生,11人获得6个单项奖学金,通过OA办公平台和校内展板进行了公示。助学金评选方面,根据《延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等,评选出9名国家奖学金人选,269名国家励志奖学金人选,获评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印发全校,并在校园设展板进行了公示。

2.学生奖励处罚。《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编印到《学生手册》中,今年通过学校OA办公平台发了《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解除实施办法》,同时对于学生的个人奖惩都通过OA办公平台单独发文,本年度印发9份涉及11人的违纪处理决定。

3.学生申诉。《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申诉处理暂行办法》已通过OA办公平台发布,并将此文件编印到最新版《学生手册》中,并在文件中明确了学生申诉处理组织、申诉处理程序等重要内容。

(六)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评优通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9年学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3个文件,依据文件评选出个1个“优良学系”、10个“优良学风班”、33个“优良学风宿舍”和100名学习标兵。2018至2019学年度针对学风建设开展了相应的检查活动,并将检查结果编制成学生工作通报6期,学风检查通报31期,通过OA办公平台进行公布。

(七)招标采购、基建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网站是我校招标采购信息发布的主渠道,我校坚持及时畅通招标采购信息公开,推动招采信息的公开传播和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本学年,共发布招标采购公开信息16条。我校招标采购办公室成立于2019年6月,前身为学校资产财务处资产管理科,故部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在财务处(原资产财务处)网站。

(八)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

学年进一步加强师生出国(境)管理,坚决执行计划报批,量化管理制度,严把出国(境)审批关。凡出国(境)人员,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无异议,方可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本学年通过微信平台发布新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5篇,通过学校网站发布新闻9篇,进行校内公示4次。社会公众及校内师生可以通过学校网站及外事部门网站、官方微信对相关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我校对涉及国家机密、教学科研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通过校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信访信箱”、师生申诉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渠道为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提供反映问题的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与建议。2018-2019学年,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七、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验主要为: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二是制度较为完备,指导有力。三是借助新媒体,信息公开广度和宽度不断延伸。四是以点代面,推动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健全完善。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视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改进,考核与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学校将在本学年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清单》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尽快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强化信息公开的组织保障和机制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范围,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提高各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要向全校公开。

二是完善公开途径。尽快完成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构建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学校主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OA办公平台三个主要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全方位拓宽信息公开路径。

三是增强工作意识。逐步引导解决各单位对涉及师生利益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事项上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强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师生关切事项、学校重要决策的公开信息,出台前意见征求范围及出台后的解读力度。

 

附件: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附件【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息公开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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