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群,女,汉族,内蒙古赤峰市人,中共党员,副教授,2005年6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方向是思想政治教育与法治教育。2005年7月进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工作,任文法系法学专业专职教师,讲授《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等课程;2007年9月调入思政部,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课程。主持和参与多项省级和院级教育教学改革及科研课题,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参编《民事诉讼法学》、《公文写作》、《刑事诉讼法学》等多部教材。主要代表作有《试论人事诉讼程序的价值与法律基础》、《独立学院青年教师师德建设存在的问题及策研究对》、《独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析》、《少数民族传统道德文化资源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开发与利用》、《浅论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科学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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