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通报问责机制工作总结
2016-11-25 科研管理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学院于2016年5月20日至11月20日开展了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通报问责机制相关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情况

5月20日,学院发文通知,组织各教学单位师生学习学术活动行为规范;

5月27日,各教学单位上报学习心得及学术不端行为通报问责管理办法;

6月1日至6月15日,科研办综合各教学单位意见,起草《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6月16日至6月30日,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对《细则》(初稿)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7月1日至10日,科研办根据学术委员会修改意见,对《细则》(初稿)作进一步修改。

9月12日至17日,科研办将《细则(修改稿)》在学院网站公示,进一步征询意见。

9月19日至23日,科研办结合征询意见,对《细则(修改稿)》进行修改,并在院务会上表决通过后正式发布。

9月25日至30日,各教学单位组织师生认真学习《细则》。

10月8日,学院成立学术不端行为专项调查小组。

10月9号至今,专项调查小组定期抽查以往结题项目、发表论文有无学术不端行为,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二、工作总结

(一)高度重视。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工作,积极响应上级部门要求,号召师生深入学习学术活动行为准则。

(二)制定《细则》。科研办根据相关法律及学院实际,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起草《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细则》。

(三)严肃认真。《细则》(初稿)经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科研办面向各单位再次征询意见,正式发布《细则》。

(四)成立调查组。根据《细则》规定,学院成立学术不端行为专项调查小组,针对学术不端行为展开调查。

(五)多措并举。一方面,调查组采取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调查;另方面,学院倡导广大教职工及学生积极参与监督工作,树立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

(六)突出重点。本年度重点检查教职工、在校学生、外派学习交流人员、交换生等的学术活动及成果是否符合学术规范。

(七)查处迅速。基于教育为原则,本年度采取教育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以规范学术行为作为宗旨,迅速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学院今年以制定《细则》、宣传《细则》为主,辅之以调查摸排有关问题。今后,我院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