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编制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2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校长办公室编制,所列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校长办公室(电话:029-68084609电子邮箱:ydcxxy@163.com)。
一、概述
2024-2025学年,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与机制,推动党务、校务、信息“三公开”深度融合。结合教育数字化战略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在提升治理效能、增强社会公信力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信息发布的系统性、互动性与实效性,切实保障师生与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顶层设计,压实清单责任
学校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对照教育部清单逐项分解,明确责任单位与更新时限。一是每年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对照上级最新要求与学校发展实际,对清单进行梳理和增补,确保清单始终涵盖师生关切、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二是同时依托OA办公系统、校园门户网站、新媒体矩阵等平台,实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反馈一体化运作,确保各部门发布的数据同源、统一、及时,从技术上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三是加强法律顾问在信息公开合规性审查中的作用,针对可能引发舆情关注或争议的信息(如招生政策重大调整、校园安全事件通报等),建立信息公开风险评估与预案机制。提前研判公开后可能产生的社会反响,准备相应的解读材料、应答口径及应对预案,确保在依法公开的同时,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
(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修订并实施《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信息分类、审核流程与发布渠道。一是将信息公开纳入单位年度考核,强化“一把手”负责制,推动各单位由“被动公开”向“主动服务”转变。二是进行“流程闭环”管理,对于师生通过各类渠道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咨询,要建立台账,明确响应时限与处理流程,并将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其解答转化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形成“以反馈促公开,以公开优服务”的良性循环。三是对发布信息进行电子与纸质档案归档,确保所有发布的信息(包括修订和废止的)有迹可循。
(三)拓展渠道形式,增强互动实效
在用好网站、简报、宣传栏等传统载体的基础上,加大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力度,官方公众号始终保持高效运作,第一时间精准发布各类竞赛、荣誉、校内外新闻资讯动态。完善“校长信箱”“师生接待日”“校长心理工作室”等互动机制,广泛征集并反馈师生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数据
1.通过学校主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24至2025学年度,通过校园网络主动公开信息523项。其中,党政工作28项,占5.4%;教育教学165项,占31.6%;学术科研45项,占8.6%;设备采购、招标工作2项,占0.3%;学生管理195项,占37.4%;对外交流与合作15项,占2.7%;中心组学习46项,占8.8%;其他信息27项,占5.2%。
2.通过网络形式、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等方式信息公开情况。全学年通过OA公文平台发布文件、通知、公告、公示等各类办公信息。编辑印发《学院工作简报》《教学工作简报》《学风检查通报》《后勤工作简报》等各类简报70余期。通过学校主网站发布新闻477篇,官方微信推送发布信息272条,官方微博发布86条,官方抖音号发布126条。围绕学校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大成果等主动对接校内外新闻媒体。
3.通过其他形式公开信息情况。主要通过各类文件、手册、宣传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利用校内公告栏、宣传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等多种渠道信息公开。
(二)招生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工作办公室充分利用抖音、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信息平台,以图、文、影、音等多种形式发布招生新闻动态、广大师生关注的招生热点话题、实时资讯以及相关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招生网站共发布信息6篇,微信视频号共推送17条,抖音视频号共推送40篇,微信公众账号发文94篇。
2.及时公开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办公室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公开学校招生章程、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简称“阳光高考”)平台、学校官网主页及陕西省招生信息网发布并向社会公布;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学校官网和招生信息网发布,并在各省(市、自治区)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3.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在招生工作中,学院的分省、分科类、分批次录取最低分均在该省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公布在招生信息网,学生本人还可在招生信息网录取查询系统中查询自己的录取情况,录取期间考生累计登录查询5691次。
(三)学生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1.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处印发《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资助基金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已将涉及的6类奖学金评定办法、1类助学金评定办法、1类勤工助学管理办法、1项资助基金和1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编印到2024版《学生手册》中,并发放给学生,做到人手一册,各院按要求已组织学生学习。本年度印发了学生校内评优、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通知等5个文件。依据评优文件,助学金评选方面,根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资助基金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评选出24名国家奖学金人选,263人国家励志,2101名国家助学金人选,186名勤工助学人选,433名三好学生人选,280名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人选,98名学习标兵奖学金人选,3名单项奖学金人选。获评奖学金、助学金等学生名单印发全校,并通过办公平台和校园展板进行了公示。
2.学生奖励处罚办法。修订并颁布《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并编印到最近的《学生手册》中,对于学生的个人奖惩通过办公平台发文,本年度涉及6人的个人违纪处理决定。
3.学生申诉。修订并颁布《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申诉处理暂行办法》并编印到《学生手册》中,并在文件中明确了学生申诉处理组织、申诉处理程序等重要内容。
4.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2024至2025学年度针对学风建设开展了相应的检查活动,并将检查结果编制成学生工作简报3期,学风检查通报34期,共37期,通过办公平台进行公布。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预算决算。主动在学校网站公开预决算情况,通过财务处公告栏、财经委员会会议等途径和方式,对财务预决算信息进行了不同程度和不同范围的主动公开,促进了学校财务信息的透明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在每年开学注册的收费环节,学校在收费现场向缴费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通过OA公文平台向全校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同时,学校招生办、各二级学院通过子网站、公告栏、录取通知书、招生简章等途径,公开公示收费标准。学校还设立并对外公布了价格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落实专人负责处理群众反映的教育收费问题,全力推行“阳光收费”。
(五)人事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1.我校岗位设置严格按照《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实施办法》(延大西院〔2011〕48号)执行。校内聘用人员严格按照《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人才招聘管理办法》(延大西院〔2024〕219号)执行,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和严谨的招聘程序。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我校集中进行过4次用人招聘,按照上一年度审批的各部门用人计划和后续部门实际人员需求情况,在学校官网上、高校人才网、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等平台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经过笔试、面试、实操、体检、心理测试等环节共聘用上岗61人,包含教师56人,行政管理人员5人。另聘请专职高层次人才53人。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职称评审要求,严格执行《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16号)精神,《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师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延大西院〔2022〕172号)《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2024〕173号)《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延大西院〔2024〕27号)以上校内制度分别于2022年教职工双代会审议通过、2024年学生工作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4月12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
教师系列正高级外审工作委托延安大学进行,执行延安大学2024年相关政策。严格控制时间节点,流程包括校内发文、收取资料、多部门联合审验资料、量化得分、排名,材料公示、评审会,正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上报延安大学,整个过程由纪委参与监督。《关于2025年教师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类任职文件分别在OA公文平台上发布。职称评审过程中量化信息、评审结果等在OA公文平台上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六)招标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2024至2025学年,招标采购办公室主要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主动公开信息。本学年,共发布招标采购公开信息11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我校对涉及国家机密、教学科研机密、商业机密和师生个人隐私等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通过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校长心语”工作室、“信访信箱”、“意见箱”、师生申诉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渠道为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提供反映问题的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与建议。本学年,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教育治理透明度,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对标新时代高校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与规范化水平有待加强。部分二级单位(包括学院、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仍显不足,存在“被动公开多、主动公开少”的现象。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及时性、规范性有待提升,部分信息更新滞后,未能严格遵循时限要求;已公开的信息在内容上存在要素不全、深度不够的问题,未能完全满足师生深入了解的需求。
二是平台建设与协同服务能力有待优化。例如网站栏目设置不够清晰,信息检索功能不便捷,存在信息重复发布、更新不同步、数据未打通等问题。
三是数据共享与数字化转型融合有待深化。在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加速的背景下,学校内部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与利用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各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壁垒依然存在,数据标准不统一,制约了数据的互联互通和综合分析利用。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压实公开责任,进一步明确各二级单位是本单位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将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深度融入日常业务管理流程,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检查与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二是提高回应效率,增强互动参与实效。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流程,确回应责任和时限要求,确保师生和公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回应。拓展参与渠道:探索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网络征询等方式,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广泛听取师生公众意见,提升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开展专题培训,定期组织面向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负责人员、信息员的专项业务培训,通过培训、研讨等方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运用新技术的水平。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二级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信息公开示范项目”或“最佳实践案例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形成以点带面、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