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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11-11 校长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编制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党政办公室编制,所列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党政办公室(电话:029-63029279;电子邮箱:ydcxxy@163.com)。

一、概述

2019-2020学年,我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总体要求,在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延安大学的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的网站平台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等工作,把公开理念有机融入各项工作中,规范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服务全校师生,助推依法治校、阳光治校。

(一)加强规划部署,推动“清单”落实。自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来,我校逐项落实“清单”内容,不断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经验,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水平。一是通过OA办公平台,学校办公事务基本实现信息化。二是及时依法依规公布学校各类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三是完善保密工作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四是加强法律咨询建设,签订法律顾问协议,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上预先介入、咨询审核作用。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逐条分解落实《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在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下,清单所列事项均已公开。

(二)加大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建设。2019-2020学年主要体现在:一是制订并印发了《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制度》,确定了学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二是逐一落实“清单”所列事项,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三是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校进程。

(三)开展宣教培训,拓宽公开渠道。学校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信息公开工作理念,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宣教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紧跟党和国家政策导向,科学研判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组织管理干部学习信息管理制度、做好信访接待、开展宣讲培训等,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力提升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数据

1.通过学校主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9至2020学年度,通过校园网络主动公开信息309项。其中,党政工作57项,占18.4%;人事招聘6项,占1.9%;教育教学31项,占10%;学术科研14项,占4.5%;财务管理3项,占0.9%;设备采购、招标工作39项,占12.6%;学生管理33项,占10.6%;对外交流与合作41项,占13.2%;中心组学习7项,占2.2%;其他信息78项,占25.2%。

2.通过网络形式、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等方式信息公开情况。全学年通过OA公文平台发布文件、通知、公告、公示等各类办公信息780余条。编辑出版《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工作简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院刊》《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学督导简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情通报》等各类简报50多期。通过学校主网站发布新闻270篇,官方微博、微信推送发布信息285条,官方抖音号发布98条。

3.通过其他形式公开信息情况。主要通过各类文件、手册、宣传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利用校内公告栏、宣传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等多种渠道信息公开。

(二)招生就业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1.全面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对招生信息网和就业信息网进行了全面改版,设置了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信息、报考指南、就业政策、就业指导、资料下载、在线服务等栏目,及时有效地将有关事项向全校师生进行了信息公开。本年度,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近202条,其中招生信息网主页发布信息74条,就业信息网发布信息128条。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运用“互联网+”思维,利用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部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媒介,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及时公开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在招生工作中,招生就业处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公开学校招生章程、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简称“阳光高考”)平台、学校官网主页及招生信息网发布并向社会公布;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学校官网和招生信息网发布,并在各省(市、自治区)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3.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在招生工作中,学校的分省、分科类、分批次录取最低分均在该省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公布在招生信息网,学生本人还可在招生信息网录取查询系统中查询自己的录取情况,录取期间考生累计登录查询24682次。

(三)学生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1.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处已将涉及的7类奖学金评定办法、4类助学金评定办法和3项助学贷款相关规定内容编印到2019版《学生手册》中,并发放给学生,做到人手一册,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已组织学生学习。本年度印发了学生校内评优和表彰文件、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通知等8个文件。依据评优文件,共评选出13个先进班集体、412名三好学生、157名优秀学生干部,100名学习标兵,261个优秀学生,11人获得7个单项奖学金;助学金评选方面,根据《延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等,评选出8名国家奖学金人选,266名国家励志奖学金人选。获评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印发全校,并在校园内纸质版进行了公示。通过OA公文平台和校园展板进行了公示。

2.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编印到历年的《学生手册》中,对于学生的个人奖惩通过学校OA公文平台单独发文,本年度印发1份文件涉及5人的个人违纪处理决定。

3.学生申诉。《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申诉处理暂行办法》编印到2019版《学生手册》中,并在文件中明确了学生申诉处理组织、申诉处理程序等重要内容。

4.学风建设。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评优通知》,依据文件评选出个1个“优良学风学院”、10个“优良学风班”、35个“优良学风宿舍”和100名学习标兵。2019至2020学年度针对学风建设开展了相应的检查活动,并将检查结果编制成学生工作通报1期,学风检查通报16期,共17期,通过OA公文平台进行公布。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预算决算。主动在学校网站公开预决算收支报表,通过部门网站、会议等途径和方式,对财务预决算信息进行了不同程度和不同范围的主动公开,促进了学校财务信息的透明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在每年开学注册的收费环节,学校在收费现场向缴费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通过OA公文平台向全校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同时,学校招生办、各二级学院通过子网站、公告栏、录取通知书、招生简章等途径,公开公示收费标准。学校还设立并对外公布了价格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落实专人负责处理群众反映的教育收费问题,全力推行“阳光收费”。

(五)人事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1.人员招聘校内聘用人员严格按照《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人才招聘管理办法》(延大西院〔2015〕43号)执行,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和严谨的招聘程序。2020年我校集中进行过二次用人招聘,按照2019年底审批的各部门用人计划和后续部门实际人员需求情况,在学校官网上、智联招聘网站公开招聘信息,同时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经过笔试、面试、实操、体检、心理测试等环节共聘用上岗22人,其中高层次人才4人。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此项工作依托母校延安大学进行,严格执行《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延大西院〔2019〕26号)《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师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延大西院〔2019〕36号)文件要求,根据延安大学发文安排严格控制我校时间节点,流程包括校内发文、收取资料、科研、教务、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等三个部门联合审验资料、量化得分、排名,材料公示、评审会,上报延安大学,整个过程由纪委参与监督。《关于2019年教师等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我校2020年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类任职文件分别在OA公文平台上发布。职称评审过程中量化信息、评审结果等在OA公文平台上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2019至2020学年我校共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4名,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名。

(六)招标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2019至2020学年,招标采购办公室主要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主动公开信息。本学年,共发布招标采购公开信息38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我校对涉及国家机密、教学科研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通过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信访信箱”、“意见箱”、师生申诉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渠道为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提供反映问题的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与建议。本学年,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验主要为: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二是制度较为完备,指导有力。三是借助新媒体,信息公开广度和宽度不断延伸。四是以点代面,推动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健全完善。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视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改进,考核与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学校将在本学年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清单》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尽快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监管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范围,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提高各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要向全校公开。

二是完善公开途径。尽快完成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构建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学校主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OA公文平台三个主要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全方位拓宽信息公开路径。

三是增强工作意识。逐步引导解决各单位对涉及师生利益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事项上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强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师生关切事项、学校重要决策的公开信息,出台前意见征求范围及出台后的解读力度。

 

附件【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息公开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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