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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11-09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编制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专项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党政办公室编制,所列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791日至20188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党政办公室(电话:029-83113002;电子邮箱:ydcxxy@163.com)。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我院切实执行中省有关文件规定,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规划部署,推动清单落实。自教育部20147月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来,我院逐项落实清单内容,不断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经验,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水平。一是通过“智慧校园”和OA系统,学院办公事务基本实现信息化。二是及时依法依规公布学院各类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三是完善保密工作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四是加强法律咨询建设,签订法律顾问协议,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上预先介入、咨询审核作用。2017—2018学年,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开工作的通知》,逐条分解落实《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在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下,清单所列事项均已公开。

(二)加大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学院一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建设。2017—2018学年主要体现在:一是设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办公室,分别挂靠党政办公室和纪委办公室。二是根据中省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逐一落实清单所列事项,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三是党政办公室对清单所列事项进行协调督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沟通交流。四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组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队伍,充实了监督检查力量。五是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校进程。

(三)开展宣教培训,拓宽公开渠道。学院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信息公开工作理念,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宣教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以规范建设为目标,在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办公室工作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二是紧跟党和国家政策导向,科学研判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组织管理干部学习信息管理制度、做好信访接待、开展宣讲培训等,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力提升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我校基本信息通过主网站(http://www.xacxxy.com)对外公布,并定期对学院概况、党建工作、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招生就业、校园文化、人事师资等办学基本信息进行更新。2017—2018学年,学院主网站发布新闻、公告、视频等信息304则;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ydcx2017)共推送消息186篇;陕西省教育厅主网站发布学院新闻报4篇,延安大学主网站发布学院新闻报道22篇。

2. 2017—2018学年,学院制定出台党委文件29份,行政文件159份,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等院级会议28次,均有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定期编印《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工作简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院刊》《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学督导简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情通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工作通报》等内部刊物或工作简报,通过OA办公系统或纸质文件逐级在全院范围内公布,并呈报延安大学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学院的校领导。学院信息公开类别、信息公开清单、受理及监督机构均通过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主网站公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透明化程度显著提升,受到师生员工和社会普遍认可。

3.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息公开的途径主要有学院主网站、OA办公系统、院属各单位网站及新媒体平台、校园广播站等无线网络媒介;工作简报、会议纪要、院刊、制度汇编、学生手册等印刷资料;宣传公告栏、LED显示屏等传统媒介;教代会、年度工作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院长办公会议、中层管理干部会议、稳定安全工作会议等会议形式。学院章程、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工作要点、工作总结以及重点工作安排等均通过院内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二)招生考试信息

学院招生考试工作贯彻中省招生政策,坚持教育部高校招生十公开原则,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zsb.xacxxy.com)、新媒体信息平台以及其它媒介,公开清单所列事项和其他事项,持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2017—2018学年,招生信息网发布信息52条;以部门名称和主要工作为主体的各类微信公众账号共计5个,共发布信息212条,累计阅读量168589;省内外招生考试网、《招生计划汇编》、《报考指南》、校内LED电子屏、宣传栏等其他媒介公开信息130余条招生信息网最高单日访问量达1万人次;微信公众号推送访问量达57976次;电话咨询服务1.5万余次,服务时长累计达到858小时。学院严格遵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专业介绍、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学院纪委对招生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自觉接受社会质询,学院至今未收到关于2018年招生录取重大违规事件的申诉,省招生管理委员会亦未反馈我院有违规事件的投诉。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2017—2018学年,学院资产财务处根据相关财务公开文件要求,在学院主网站、资产财务处网站、OA办公系统公开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33件,包括学院资产财务规章制度、2018年度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预决算,基建、后勤、设备等招投标信息,收费信息及投诉方式等。

学院以阳光财务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2017—2018学年,主要从以下方面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1. 坚持多种形式公开预、决算信息。学院通过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中层管理干部会议及其他与财务相关的工作会议,通报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基本建设、人员待遇、财务风险防控及其它财务管理工作情况;编写《年度审计报告》,为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决策提供财务信息支持;定期汇总整理财政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并报学院主要领导和印发相关职能部门、项目责任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加强资金使用效能监督。

2. 多渠道公开招标、收费信息。我院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通过学院主网站、资产财务处网站、录取通知书、室外收费公示牌等渠道,将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向师生员工及社会公开;按照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对设备、图书等物资采购及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进行严格管理,并通过学院主网站、资产财务处网站公布跟踪有关信息,自觉接受师生员工及社会的监督。

(四)人事师资信息

我院人事师资信息严格遵照保密审查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构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

1. 人事招聘: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人员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公正”原则,通过学院主网站发布各类人员招聘信息和政策待遇,及时公布招聘结果。2018年我校进行过一次用人招聘,共聘用上岗12人。

2. 职称评审:我院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和学院《关于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各类参评人员的资格信息,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公示评审结果等信息。

3. 干部任免:我校校内中层干部任免按照《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公开选拔中层干部实施办法》执行,干部任免均经过部门推荐、民主测评、党政联席会、公示、学院文件正式任命等环节。

4. 先进评选:20172018学年,学院先进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流程公开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通过学院文件公示最终推荐人选,并按照公示结果上报参评参选人员名单。

(四)教学质量信息

2017—2018学年,学院开展了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出台院重点专业建设指导意见,狠抓教学质量工作,切实落实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督导工作条例和教学工作计划等,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的监督指导作用和奖励机制的激励作用。本学年教学质量信息通过《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在学院网站对外发布。

(五)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院学生管理制度和服务信息通过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和学院文件等形式予以公开。一是通过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做好信息公开和内容管理二是对照清单中所列事项以学生手册、工作简报、公示公告等形式及时公布奖助学金、生源地贷款、学生奖惩办法、申诉办法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信息;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和学生申诉委员会职能,畅通电话、网络、座谈等申诉渠道。本年度发布学生校内评优和表彰、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通知等10个文件,发布学生奖励处罚6个文件涉及14人的个人奖惩。

(六)学风建设信息

学院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动态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严格落实质量工程,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学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内涵发展大局,信息公开依靠学院主网站、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及正式文件予以公开。2017-2018学年针对学风建设开展相应的检查活动,编制学风通报17期,均通过OA向全校发布。开展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等专项检查,通过正式文件向上级报送。

(七)学位、学科信息

学院现有30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管、农、医、艺术等7个学科门类。20172018年,学院修订了《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进一步改进并加强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依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对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2017—2018学年,经二级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李娜1771名学生学士学位,通过学院正式文件发布

(八)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我院对外交流与开放办学成果斐然,先后与韩国大真大学、台湾南开科技大学、美国伯米吉州立大学签订了教育合作交流协议,开展了交换生、研习生、2+2”双学位以及教师访学等项目

2017—2018学年,我院招收外国交流学生29人次赴国(境)外交流学生8人次。赴国(境)外交流的选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经过自主报名、各院(系)初审推荐、国际交流与培训学院面试、录取结果公示等环节。

为进一步规范国际交流与合作我院结合实际订了《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涉外交流学生管理。

公开清单所列事项的网址链接见附件。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主网站设有院长信箱专栏,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院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申请,依申请公开受理部门是党政办公室,监督部门是纪委办公室。2017—2018学年,院长信箱未收到公众相关申请,学院亦未收到其他途径递交的申请。我院对涉及国家机密、教学科研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院通过院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信访信箱、师生申诉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渠道为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提供反映问题的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与建议。2017—2018学年,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7—2018学年,学院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或投诉,也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或申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主要归功于以下几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规划部署;二是明确目标职责,加大检查督促;三是全院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推进。2017—2018学年,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已公开信息的内容要素不完备,内容形式单一;对公示信息和公开信息的理解尚有分歧;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尚待优化等。今后,学院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优化信息公开建设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进信息实时发布,内容做到及时更新;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友好性,加强信息解读,构建适合广大师生查阅的公开形式

  附件: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docx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2018119

 

附件【附件: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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