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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10-30 校长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编制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党政办公室编制,所列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校长办公室(电话:029-68084609电子邮箱:ydcxxy@163.com)。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我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总体要求,坚持依法治校,公开治校,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的网站平台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等工作,把公开理念有机融入各项工作中,规范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服务全校师生,助推依法治校、阳光治校。

(一)加强规划部署,推动“清单”落实。自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来,我校逐项落实“清单”内容,不断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经验,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水平。一是通过OA办公平台,学校办公事务基本实现信息化。二是及时依法依规公布学校各类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三是完善保密工作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四是加强法律咨询建设,签订法律顾问协议,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上预先介入、咨询审核作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逐条分解落实《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实际行动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建设。2022-2023学年主要体现在: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息公开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做好信息公开。二是逐一落实“清单”所列事项,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三是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作为学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三)开展宣教培训,拓宽公开渠道。学校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信息公开工作理念,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宣教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同时,紧跟党和国家政策导向,科学研判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制度学习、信访接待,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力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数据

1.通过学校主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22至2023学年度,通过校园网络主动公开信息441项。其中,党政工作41项,占9%;人事招聘2项,占0.5%;教育教学171项,占39%;学术科研20项,占5%;设备采购、招标工作4项,占1%;学生管理99项,占22%;对外交流与合作27项,占6%;中心组学习7项,占1.5%;其他信息70项,占16%。

2.通过网络形式、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等方式信息公开情况。全学年通过OA公文平台发布文件、通知、公告、公示等各类办公信息835条。编辑印发《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工作简报》《教学工作简报》《学风检查通报》《后勤工作简报》等各类简报40多期。通过学校主网站发布新闻430篇,官方微信推送发布信息257条,官方微博发布1730条,官方抖音号发布174条。围绕学校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大成果等主动对接校内外新闻媒体。

3.通过其他形式公开信息情况。主要通过各类文件、手册、宣传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利用校内公告栏、宣传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等多种渠道信息公开。

(二)招生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1.全面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对招生信息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信息、报考指南等栏目进行了更新,及时有效地将有关事项向全校师生进行了信息公开。同时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运用“互联网+”思维,利用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部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媒介,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招生信息网主页发布信息13条,新媒体发布信息170余条,总浏览量10余万次。

2.及时公开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在招生工作中,招生办公室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公开学校招生章程、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简称“阳光高考”)平台、学校官网主页及招生信息网发布并向社会公布;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学校官网和招生信息网发布,并在各省(市、自治区)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3.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在招生工作中,学校的分省、分科类、分批次录取最低分均在该省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公布在招生信息网,学生本人还可在招生信息网录取查询系统中查询自己的录取情况,录取期间考生累计登录查询6582次。

(三)学生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1.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处已将涉及的6类奖学金评定办法、2类助学金评定办法和4项助学贷款相关规定内容编印到2022版《学生手册》中,并发放给学生,做到人手一册,各院(系)按要求已组织学生学习。本年度印发了学生校内评优和表彰文件、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通知等5个文件。依据评优文件,共评选出12个先进班集体、295名三好学生、139名优秀学生干部,100名学习标兵,2人获得2个单项奖学金;助学金评选方面,根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等,评选出10名国家奖学金人选,285名国家励志、1675名国家助学金人选、125名勤工助学人选、177名减免学费奖学金人选,获评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印发全校,并在校园内纸质版进行了公示。

2.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编印到历年的《学生手册》中,对于学生的个人奖惩都通过OA网络平台单独发文,本年度印发3份文件涉及8人的个人违纪处理决定。

3.学生申诉。将《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申诉处理暂行办法》编印到2023版《学生手册》中,并在文件中明确了学生申诉处理组织、申诉处理程序等重要内容。

4.学风建设。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评优通知》,依据文件评选出1个“优良学风学院”、10个“优良学风班”和33个“优良学风宿舍”。2022至2023学年度针对学风建设开展了相应的检查活动,并将检查结果编制成学生工作通报6期,学风检查通报12期,共18期,通过OA平台进行公布。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预算决算。主动在学校网站公开预决算收支报表,通过部门网站、会议等途径和方式,对财务预决算信息进行了不同程度和不同范围的主动公开,促进了学校财务信息的透明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在每年开学注册的收费环节,学校在收费现场向缴费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通过OA公文平台向全校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同时,学校招生办、各二级学院通过子网站、公告栏、录取通知书、招生简章等途径,公开公示收费标准。学校还设立并对外公布了价格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落实专人负责处理群众反映的教育收费问题,全力推行“阳光收费”。

(五)人事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1.我校岗位设置严格按照《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实施办法》(延大西院〔2011〕48号)执行。校内聘用人员严格按照《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人才招聘管理办法》(延大西院〔2015〕43号)执行,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和严谨的招聘程序。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我校集中进行过五次用人招聘,按照上一年度审批的各部门用人计划和后续部门实际人员需求情况,在学校官网上、高校人才网、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等平台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经过笔试、面试、实操、体检、心理测试等环节共聘用上岗57人。除了2人离职外,其余55人中包含教师35人,专职辅导员9人,行政管理人员9人, 图书管理员1人、实验员1人,另聘请专职高层次人才12人。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职称评审要求,严格执行按照《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16 号)精神,《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师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延大西院〔2019〕36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时间节点,流程包括校内发文、收取资料、多部门联合审验资料、量化得分、排名,材料公示、评审会,正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上报延安大学,整个过程由纪委参与监督。《关于2022年教师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类任职文件分别在OA公文平台上发布。职称评审过程中量化信息、评审结果等在OA公文平台上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六)招标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2022至2023学年,招标采购办公室主要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主动公开信息。本学年,共发布招标采购公开信息4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我校对涉及国家机密、教学科研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通过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校长心语”工作室、“信访信箱”、“意见箱”、师生申诉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渠道为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提供反映问题的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与建议。本学年,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验主要为: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二是制度较为完备,指导有力。三是借助新媒体,信息公开广度和宽度不断延伸。四是以点带面,推动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健全完善。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各二级学院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不平衡;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载体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对上级有关校务公开、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学习和深入研究还不够,创新开展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还不强。

今后,学校将在本学年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清单》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尽快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监管机制。深刻认识信息公开对办学治校的重要作用,健全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评议机制,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范围,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加强对各院系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实施自查和评价,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友好性。进一步完善学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促进各单位网站、信息公开网站、学校官网信息公开栏目等多个平台之间的联动,增强信息获取的操作便捷性和结果可得性,全方位拓宽信息公开路径。

三是增强工作意识。逐步引导解决各单位对涉及师生利益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事项上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强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师生关切事项、学校重要决策的公开信息,出台前意见征求范围及出台后的解读力度,对师生重点关切的事项及时做好公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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